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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题材微电影、微视频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中焱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题材微电影、微视频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ZYZB-ZCGK-2021-002
2.招标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17.00万元(包含基础拍摄、宣传推广)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的资质;
(三)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登记及文件发售
1.发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红星财富中心13楼22室。
2.发售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3.发售价格:每套售价为(电子版)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
4.报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给报名登记合格的投标人。
6.其他要求: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者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红星财富中心13楼22室
六、现场答疑
答疑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科(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31号6楼615办公室)。现场签到,领取文案素材。
答疑联系人:杨利军
答疑联系电话:0931-8358615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名:甘肃中焱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创新园支行
账号:62050110050700000487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南河路3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31-83583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焱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红星财富中心13楼1322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919809885
甘肃中焱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