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兰州市城关区兰钢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专业工程暂估价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7-02
  • 点击:0
  • 来源:

兰州市城关区兰钢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专业工程暂估价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关区兰钢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行审[2014]597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中昊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1、招标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兰钢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专业工程暂估价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

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城关区城关区东岗B691-1#规划路以东、B663#规划路以南、嘉峪关西路以北。

4、项目规模:抗震支架共计约1827套(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5、工期期:   20  日历天。

6、投资额:约  206  万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招标范围:对兰州市城关区兰钢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专业工程暂估价抗震支架,按相关规范及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抗震支吊架深化设计、材料供应及现场安装,抗震支吊架安装工程确保通过住建局、消防支队、消防大队等政府部门的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以营业执照及制造商授权书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认证的相关机构出具的CM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6月至今)同类项目(指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业绩。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良好的社会信誉(需提供2018-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8、投标人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项目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和其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202173 —202177日;

3、获取地址:甘肃中昊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4)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5)资质证书;(6近三年(20186月至今)同类供货业绩;(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9)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交两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资料齐全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本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726 14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中昊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时,若为投标人授权托代理参加标会议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予认可),否则视自动放投标;若为投标法定代人参加标会议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件等不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2、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68号、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33号、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五村一号

联系人:辛金龙、陈望军、胡宏超

  话:15647270928139931435541399334358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昊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B

      人:任工

        话:17509310856

 

 

202172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