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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15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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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2021年度15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特殊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方。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15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Q34-F103001-15

三、项目概况:

根据批复,需对2021年度15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组织招标采购,该项目预算共计358.42万元。经专家论证分包方案后,该项目分为2包,具体采购需求、分包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每年一签。按对应设备要求的服务年限和要求实施相应服务。

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具体服务地点由需求部门指定。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开始实施对应的项目服务。

六、公示期限

202176日至712

七、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2)采取专人送达的方式书面递交我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助理                     

电话:0931-89941050911-994105

九、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源 

联系电话:0931-29097511391917965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1407室

 

 

 (无水印)附件1:需求计划表---设备维保.docx

(无水印)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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