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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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助剂厂(兰州新区)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
200m3/d废水处理树脂吸附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SJL-DL-2021-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助剂厂(兰州新区)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200m3/d废水处理树脂吸附EPC项目,项目业主为兰州助剂厂(兰州新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助剂厂(兰州新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兰州助剂厂(兰州新区)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200m3/d废水处理树脂吸附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要求
2.1建设单位:兰州助剂厂(兰州新区)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
2.3招标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新建处理能力为200m³/d的废水处理树脂吸附系统工程,设计从废水经业主方蒸发出水送至废水处理站界外1m开始,至处理出水送站界外1m。界区内所有废水处理的工程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
2.5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7 月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0 月 17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投资额:200万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计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
3.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 (1)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 (2)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要求所需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疫情期间通过邮箱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1307168608@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1年7月16日 15 时 00 分
递交地点:投标文件电子板在2021年7月15日15时00分前发送至1307168608qq.com 邮箱;投标文件纸质版在2021年7月15日15时00分前邮寄至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科教城专家公寓楼21楼、收件人:陈艳萍、电话:13893290836)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方式进行(但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助剂厂(兰州新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战略新兴孵化大厦816室
联系人:杨树荣
电话:1839400875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3001号(兰州市安宁区科教城专家公寓楼21楼)
联系人:陈艳萍
电话:13893290836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