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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张掖压气站土建工程
  • 时间: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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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张掖压气站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DFZB-03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瓜州、张掖压气站土建工程。

2、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内容:续建压缩机厂房681.45㎡,包含压缩机厂房钢结构;厂房内外各类基础及预埋件/预埋套管;混凝土管沟、电缆沟预埋件、盖板及管道支架、厂房内土方挖填、不发火地面、压缩机厂房散水、台阶、坡道恢复;原厂房山墙雨篷、爬梯拆除、原厂房山墙坡道、散水拆除;场区广场砖铺砌、混凝土道路拆除、广场砖拆除、路牙石拆除、地表碎石拆除、土方外运等内容。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张掖压气站土建工程;二标段:瓜州压气站土建工程。

3、主要技术要求:

本工程施工所遵循的相关技术文件和规范如下,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遵循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18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 50496-2018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

7、《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

8、《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

9、《输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Q/SY 64-2012

10、《动火作业管理规范》Q/SY 1241-2009

1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国家管网集团公司标准要求:按施工图要求施工。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4、质量标准:本次招标项目所有标段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1230日。

6、承包方式: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按照业主与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结算后的价款进行下浮百分比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设计相关文件、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施工经验和市场行情下浮报价。投标人的最终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相应价格。

7、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标段),投标人需按所报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及《财资【2010410号》文件)。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且在开标前48小时到达指定帐户,汇款备注栏注明“2021-DFZB-030     标段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证书原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证书原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真实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查询系统为准:http://www.cnca.gov.cn/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1个及以上的加油()站、石油天然气的输油()(或者分输站、截断阀室、压气站、门站、末站)或者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发票或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清晰可辨扫描件)。

7、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技术职称;本项目须配置专职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均需持有相应岗位证书(以上附证书原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8、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9、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2020年度取消准入资格工程建设承包商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需对《合规承诺书》中要求作出承诺,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一致的《合规承诺书》,将做废标处理。

11、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均须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12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如果该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排名均为第一时,该投标人承诺自愿放弃一个标段,排名第二的候选人顺位递补成为中标人。(注:中标价格以投标人各自的投标报价为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7202021724(法定节假日除外,公休日不除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本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45678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32925582@qq.com进行报名,报名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人民币,通过汇款方式汇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购买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为:

帐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号:040460122000005946

    号:31482100505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投标文件暂定邮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文件务必于2021891400(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1402室)。

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物流中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189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1402室)。

六、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人: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

     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于楼街

人:张国强

联系电话:1819361071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1402

联系人:祁英蕊、王云欢

  机:1779421515418693179661

电子邮箱:2632925582@qq.com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