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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8.12”暴洪灾害碧口镇人行步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时间: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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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8.12”暴洪灾害碧口镇人行步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文县“8.12”暴洪灾害碧口镇人行步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由文发改发(2021)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文县城乡住房和建设局

2、招标单位地址:陇南市文县

3、项目名称:文县“8.12”暴洪灾害碧口镇人行步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招标内容

工期(日历天)

第一标段

人行道宽3.5m,挖方500m³,借土方6380m³,人行道铺装大理石1469.25㎡,台阶铺装27.00㎡,彩色水泥587.70㎡,防腐木地面铺装120.00㎡,路肩矮墙507.70m,1-2.0板涵3道,景观平台3处,混凝土道牙1640m,DN200双壁波纹管570m。种植换填土2190m³,绿化2380㎡,绿化步道580㎡,L型边沟长587.7米0+000~0+587.70段设埋地灯、投光灯,新建广场2处,新建厕所舞台126.35㎡,铺装大理石面层423.00㎡,健身器材1套,座椅6套,铺装大理石面层130.00㎡,座椅4套。

 

90

第二标段

栏杆650.00m,

60

5、资金来源:争取“8.12”暴洪灾害灾后重建资金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建安工程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须是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含叁级)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职称。

2、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誉、有业绩的施工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上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截图,将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核查真实性)。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同类工程业绩(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7、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8:30 --2021年7月26日下午17:30截止;地点: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一期15幢二单元 1301 室(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7月29日上午9:30;地点:文县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

四、招标人:文县城乡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殷股长   

联系电话:13993985387

五、招标代理单位: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芳琴

联系电话:18193941144 

                            

 

               陇南永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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