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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公安局东郊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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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SJXJGC-2021-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公安局东郊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陇住建发[2021]2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鑫金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陇西县县城东郊(原机修厂俱乐部隔壁)

2.2 工程内容和规模:

新建一栋三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 1135.65 平方米,一层至三层层高均为3.60m,室内外高差为 0.60m,女儿墙高为1.20米,建筑总高度为12.60m,设计一层为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室、办案用房、卫生间等,二层为业务用房、备勤室、卫生间等,三层为会议室、健身房、业务用房、备勤室、卫生间等。(注: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经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合同段。

2.5 计划工期:工期30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0723日至2020年0727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2 获取地点: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室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08120900分;

递交地点为: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管单位

监管单位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公安局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西大街8号

人:王成祥

联系电话:1391968905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鑫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室

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13369469768

 

甘肃金鑫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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