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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委托运输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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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委托运输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包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脱水后污泥按需运输装卸到指定地点,比选控制总价为533万元/年(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必须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承运车辆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中尾气排放标准须为国III及以上;  

3)信誉要求:未处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近3年(2018-2020)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 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 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亏损

5类似业绩要求:201811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建筑垃圾运输或生活垃圾运输或污泥运输或土石方运输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2 本次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11 22 日至202111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12   1 1000分,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

联系人:

电话:1521408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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