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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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某单位水质及气体检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2-JQXWLZ-w1008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水质及气体检测仪器采购(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中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销资格,有效期至少满足12个月以上;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 (以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结果为准。)且相关查询结果应显示截图时间(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起至5月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盖公章)。
②因受疫情影响,以上资料扫描件(PDF版)发至18993054682@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待资料审核通过之后,项目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缴费后发回代理公司邮箱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1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兰州新胜利宾馆10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85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5、届时请各投标人法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注:①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只允许到场一人。投标人在进入开标室之前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详细信息及健康码、行程码截图,便于招标人备案,因未及时报送人员及其健康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开标的后果自行承担。所有人员在体温正常、身体状况良好并出示健康出行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后方可进入开标室。
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若延期,开标时间将另行通知报名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谢超
联系电话:0931-8972014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尹小军
电 话:0931-8118000 1310940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