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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暴空氨气回收装置 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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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暴空氨气回收装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新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暴空氨气回收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人: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暴空氨气回收装置

招标编号:GSXA-HW-2022-005

建设地点:金川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通过 IS09001 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投标厂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清晰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及及工商部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信息公示报告须能 够体现法人架构、债务纠纷、是否存在失信记录、股东架构、控股关系、法人重大变更等事项);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51200时00分到202251623时59分

获取方式:电话联系购买 联系人:周经理  18189451217,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交款方式电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6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方式:甘肃省金昌市北京路35号金川宾馆(1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6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金川宾馆(1号)会议室。

七、其他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人:金昌氨碱源化工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路31号

人:朱星科    

话:1383058231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68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孵化楼5-2

人:周经理

   话:181894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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