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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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峪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SHY2021-014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由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嘉发改商贸农经发【2022】25号文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配套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2、建设地点:嘉峪关市文殊镇、新城镇、峪泉镇

3、项目概况:嘉峪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7000亩;其中文殊镇文殊村2900亩,塔湾村2220亩,新城镇泥沟村920亩,峪泉镇断山口村960亩。

(一)建设文殊镇文殊村高标准农田2900亩。

1)土地平整工程

文殊镇文殊村平整土地面积为2710亩;按现有耕作田块走向,在保留已有渠道和道路的前提下,进行东西方向平整,根据已测的地块高程,地块东西落差30cm以内的地块,采取铲除已有地埂后平整为一块大地,地块落差大于30cm的地块,采用局部熟土剥离的方式平整,熟土剥离后,采用推土机进行平整,平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均匀摊铺剥离后的熟土,熟土剥离厚度为0.25m,力争对耕地表层耕作层影响最小。本次设计项目区的地形、地势,渠道和田间道路布局基本保持不变,文殊村土地平整田块宽度设计在20~80m,长度为50~210m,平整后地块面积在1~22亩,田埂确定为平地起埂,埂顶宽30cm,埂顶高于地面30cm。内外边坡系数为1:1。平整后地块内的高差应满足±5cm,施工时以推土机为主,激光平地仪为辅,进行土地平整。

2)灌溉与排水工程

文殊镇文殊村衬砌渠道15.311km,配套渠系建筑物821座,其中:T1.9型斗渠套衬1.186km,配套渠系建筑物20座(单开分水闸3座,6m车桥1座,4m车桥11座,地口闸5座);T1.7型斗渠套衬0.474km,配套渠系建筑物34座(单开分水闸3座,6m车桥1座,4m车桥1座,地口闸29座);T1.6型斗渠1.391km,配套渠系建筑物83座(单开分水闸6座,6m车桥2座,跌水1座,地口闸74座);T1.3型斗渠2.8km,配套渠系建筑物152座(单开分水闸I型3座,单开分水闸3座,4m车桥35座,跌水3座,地口闸108座);T1.0型斗渠4.782km,配套渠系建筑物283座(单开分水闸I型1座,单开分水闸8座,6m车桥3座,4m车桥65座,跌水15座,地口闸191座);U60型农渠3.418km,配套渠系建筑物166座(单开分水闸(I)型2座,单开分水闸3座,4m车桥49座,地口闸112座);U50型农渠1.26km,配套渠系建筑物90座(单开分水闸(I)型2座,4m车桥24座,地口闸64座)。标识牌(60cm*90cm)58座;配套项目公示牌(3.26m*2m)1座。

3)田间道路工程

文殊镇文殊村铺筑生产道路9.215km,道路建筑物171座,其中4m车桥2座,4m涵管桥(φ500)169座。

(二)建设文殊镇塔湾村高标准农田2220亩。

1)土地平整工程

文殊镇塔湾村平整土地面积为2179亩;按现有耕作田块走向,在保留已有渠道和道路的前提下,进行东西方向平整,根据已测的地块高程,地块东西落差30cm以内的地块,采取铲除已有地埂后平整为一块大地,地块落差大于30cm的地块,采用局部熟土剥离的方式平整,熟土剥离后,采用推土机进行平整,平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均匀摊铺剥离后的熟土,熟土剥离厚度为0.25m,力争对耕地表层耕作层影响最小。本次设计项目区的地形、地势,渠道和田间道路布局基本保持不变,塔湾村土地平整田块宽度设计在20~80m,长度为50~210m,平整后地块面积在1~22亩,田埂确定为平地起埂,埂顶宽30cm,埂顶高于地面30cm。内外边坡系数为1:1。平整后地块内的高差应满足±5cm,施工时以推土机为主,激光平地仪为辅,进行土地平整。

2)灌溉与排水工程

文殊镇塔湾村衬砌渠道6.645km,配套渠系建筑物520座,其中:T1.3型斗渠2.122km,配套渠系建筑物165座(单开分水闸3座,6m车桥3座,4m车桥15座,4m涵管(φ500)16座,跌水1座,地口闸127座);T1.0型斗渠0.902km,配套渠系建筑物47座(单开分水闸5座,6m车桥2座,4m车桥7座,地口闸33座);U60型农渠2.515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0座(单开分水闸I型2座,单开分水闸4座,4m车桥64座,4m涵管(φ500)4座,跌水4座,地口闸152座);U50型农渠1.106km,配套渠系建筑物78座(单开分水闸I型2座,单开分水闸3座,6m车桥1座,4m车桥15座,地口闸57座)。标识牌(60cm*90cm)38座;配套项目公示牌(3.26m*2m)1座。

3)田间道路工程

文殊镇塔湾村铺筑生产道路6.911km,道路建筑物138座,6m车桥1座,4m车桥14座,4m涵管桥(φ500)123座。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文殊镇塔湾村一组居民点东315m处营造农田防护林2亩;主要苗木为新疆杨。

(三)建设新城镇泥沟村高标准农田920亩。

1)土地平整工程

新城镇泥沟村土地平整面积797亩;按原有耕作田块走向,在保留已有渠道和道路的前提下,以渠道和道路中间的一整条大地块为一个平整单元,根据已测的地块高程,地块落差30cm以内的地块,采取铲除已有地埂后平整为一块大地,地块落差大于30cm的地块,采用局部熟土剥离的方式平整,熟土剥离后,采用推土机进行平整,平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均匀摊铺剥离后的熟土,熟土剥离厚度为0.25m,力争对耕地表层耕作层影响最小。本次设计项目区的地形、地势,渠道和田间道路布局基本保持不变,泥沟村土地平整田块宽度设计在35~96m,长度为46m~291m,平整后地块面积在1~15亩,田埂确定为平地起埂,埂顶宽30cm,埂顶高于地面30cm。内外边坡系数为1:1。平整后地块内的高差应满足±5cm。施工时以推土机为主,激光平地仪为辅,进行土地平整。

2)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城镇泥沟村衬砌渠道1.549km,配套渠系建筑物74座,其中:U60型农渠0.994km配套渠系建筑物59座(单开分水闸1座, 4m车桥15座,地口闸43座);U50型农渠0.555km配套渠系建筑物15座(单开分水闸2座,4m车桥1座,地口闸12座)。标识牌(60cm*90cm)8座;配套项目公示牌(3.26m*2m)1座。

3)田间道路工程

新城镇泥沟村:计划铺筑生产道路2.357km,道路建筑物33座,4m车桥10座,4m涵管桥(φ500)23座。

(四)设峪泉镇断山口村高标准农田960亩。

1)土地平整工程

峪泉镇断山口村平整土地面积为950亩;按现有耕作田块走向,在保留已有渠道和道路的前提下,进行东西方向平整,根据已测的地块高程,地块东西落差30cm以内的地块,采取铲除已有地埂后平整为一块大地,地块落差大于30cm的地块采用局部熟土剥离的方式平整,熟土剥离后,采用推土机进行平整,平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均匀摊铺剥离后的熟土,熟土剥离厚度为0.25m,力争对耕地表层耕作层影响最小。本次设计项目区的地形、地势,渠道和田间道路布局基本保持不变,断山口村土地平整田块宽度设计在23~76m,长度为38~233m,平整后地块面积在1.5~32亩,田埂确定为平地起埂,埂顶宽30cm,埂顶高于地面30cm。内外边坡系数为1:1。平整后地块内的高差应满足±5cm。施工时以推土机为主,激光平地仪为辅,进行土地平整。

2)灌溉与排水工程

峪泉镇断山口村衬砌渠道1.644km,配套渠系建筑物102座,其中:U60型农渠0.140km配套渠系建筑物4座(4m车桥2座,地口闸2座);U50型农渠1.504km配套渠系建筑物98座(单开分水闸3座,4m车桥2座,节制闸44座,地口闸49座)。标识牌(60cm*90cm)5座;配套项目公示牌(3.26m*2m)1座。

3)田间道路工程

峪泉镇断山口村铺筑机耕路1.725km,其中:6m宽机耕路1.35km,4.5m宽机耕路0.375km,道路建筑物5m涵管桥(φ600)3座。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峪泉镇断山口村一组1#规划道路旁营造农田防护林10亩,主要苗木为新疆杨。

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计划总工期:32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1日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7、总投资:总投资概算1191.27万元(大写:壹仟壹佰玖拾壹万贰仟柒佰元整)

8、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配套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最高限价:11.9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壹佰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2、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工地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工地的监理员须具有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拟派驻的监理员不得少于 5 人。

4、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4月30日至2022年4月30日)农田建设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不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7月至12月份或2021年1月至6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0年7月至12月份或2021年1月至6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社保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社保机构章的社保人员花名册;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1年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则提供2018度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复印件规格均为A4 纸,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0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

报名地点: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注: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到达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机打原件(扫描、彩印、复印、手写均为无效否则不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对来自低、中、高风险区凡进入开标地点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建设单位等,严格按照嘉峪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方可进入中心活动,疫情防控详情登录:嘉峪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wjw.jyg.gov.cn/tzgg/)自行搜索查看最新版疫情防控通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提前做好相关措施。

2、参与招投标工作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以上安全距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吸烟等)。

3、凡有瞒报、漏报自身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特别提醒: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建设单位、投标单位等如有来自中高风险区的,投标单位请在报名后提前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后交建设单位报备。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供七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1000附2号

编: 735100

联系人:董友欣

电话:0937-622223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邮编 735100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8993730121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