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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委托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 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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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委托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后污泥按需运输装卸到指定地点,污泥清运总量暂估为205312.5吨/年,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运营的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必须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承运车辆尾气排放检测结果必须符合车辆检测站的检测要求;证明材料为:车辆尾气检验报告单。

3)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

4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类似业绩要求:2020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包括:建筑用砖、瓦、石块、沙石、采矿废石、冶炼废渣及城市生活垃圾等)运输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6)主要人员配备要求: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比选申请人可指定司机人员担任),司机人员驾驶证合法有效,且进行污泥运输服务前需经过相关培训。

3.2 本次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129日至2023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2 10 1000分,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申请人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自觉出示二维码,并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疫情排查措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

联系人: 冯工

电话:1839481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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