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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秦安县支行营业用房自建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秦安县支行营业用房自建项目已由 天水市秦安县发改局以秦发改备[202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秦安县支行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秦安县支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秦安县支行营业用房自建项目;
2.2建设地点:秦安县南河北路以北,规划南下关路以东区域,秦安县兴国镇丰乐村37号;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591.46平方米(2.39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18.65平方米(1.98亩),代征道路272.82平方米(0.41亩)。建筑面积1498.50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16米,建筑层数3层,框架结构。
2.4工程投资:656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计划总工期:2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6 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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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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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根据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天市建[2020]21号文,本项目采用“不 见面”投标方式,各投标人在线参加网上投标开标,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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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tianshui.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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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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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60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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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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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7709386155 |
电 话: |
18894492708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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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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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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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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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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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