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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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马鬃山经开区核心区调蓄水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肃北马鬃山经开区核心区调蓄水池工程,已由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批字〔2022〕16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县政府逐年配套解决,项目法人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马鬃山经开区核心区新建135万m³调蓄水池1座,并配套提升泵站和输水管网。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总 工 期:535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包括变更)期监理,相应的临时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单位填报。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8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2年12月底之前)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的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企业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8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2年12月底之前)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的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拟派驻工地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且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承诺书及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承诺书,对社保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本次招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网上通报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注: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要求,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等官方网站查询并下载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之一。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上述平台做好单位人员信息填报和信息维护工作;并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且人员信息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信息填报、维护不及时等导致信息查询不到、信息查询结果与投标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方可参与。
五、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递交
5.1本项目须递交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以便查询相关信息,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43187428@qq.com。
六、招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5月6日9时00分。
6.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纸质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6.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党金路24号
联 系 人:刘彦振
电 话:18793780881
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电子商贸中心C口810室
联 系 人:吴志强
联系电话:18093798177
2023年4月11日
肃北马鬃山经开区核心区调蓄水池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管理机构
人员信息表
年 月 日
监理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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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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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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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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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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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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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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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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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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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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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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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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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概况 |
总人数 |
人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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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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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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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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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业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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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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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绩主体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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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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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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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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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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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内监理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发送至邮箱的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监理)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为注册建造师,监理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监理)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