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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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甘肃某部遴选2023年度军营超市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1 |
甘肃某部遴选2023年度军营超市供应商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执行中标下浮率 |
20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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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专业资质条件(含授权要求)及理由。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项目需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开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者有参与意向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以邮件形式反馈至2746074179@qq.com(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4.参与意向;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8794759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009495567
邮 箱:760773286@qq.com
三、其他
可同时登陆甘肃经济信息网查看项目采购需求。附件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