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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火车站-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酒泉火车站-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酒发改投资〔2023〕3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酒泉丝路宏途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通过多渠道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泉火车站-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单位:酒泉丝路宏途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
4.建设规模: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西洞镇镇区西洞二路与解放路交叉处,由西向东沿西洞二路布线至龙腾建材后向南偏转,下穿兰新铁路至酒泉水泥厂后向东偏转沿S305布线,跨越洪水河,终点至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华中路与S305线平面交叉以东680米处,顺接S305线。支线路线起点位于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北侧华中路与S305平面交叉处,由北向南沿华中路布线,终点与在建华中路南段相接。酒泉火车站-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公路建设项目全长8.255公里,其中:主线长4.948km,全线设置大桥282.08m/1座,中桥68.16m/1座,涵洞6道。主线城镇过境段(K0+000-K0+740)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16米;下穿兰新铁路段(K0+740-K1+500)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米;一般段(K1+500-K4+885)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16米。支线长3.307km,全线设置中桥138.2m/1座,涵洞12道。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兼并园区主干路市政道路功能,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28米。
二、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设1个监理标段。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总工期:371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的监理工作,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所有监理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5年内(指2018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其它监理人员(监理团队)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09月27日08时00分—2023年10月9日17时00分前按时网上投标,逾期不予受理。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备案成功后于2023年10月9日17:3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备案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投标备案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诚信承诺书一式四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2-1号),过期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联系人:潘墨,联系电话:17393727723。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联系人:潘墨,联系电话:17393727723,邮寄时须在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1927587804@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投标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2、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
6、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八、申请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申请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2、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内),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如有虚假,申请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有权在开标结束后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丝路宏途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盘旋东路40号
联 系 人:徐建强
电 话:18009374668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2-1号
联 系 人:潘墨
电 话:18893377857/17393727723
监督单位:肃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7-2650319
2023年9月26日
酒泉火车站-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投标备案表
标段名称(合同段): 年 月 日
监理企业 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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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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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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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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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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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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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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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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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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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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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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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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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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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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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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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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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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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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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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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监理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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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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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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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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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理 人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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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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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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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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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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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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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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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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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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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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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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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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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监督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 (公司)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