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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公司釜残委托处置招标公告
  • 时间:2024-04-22
  • 来源:

兰州石化公司釜残委托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ZXZB-24016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釜残委托处置

2.项目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标准要求,对兰州石化公司产生的釜残(废焦油)进行合规处置。需处置的釜残500吨/年

3.招标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相关标准要求,对兰州石化公司产生的釜残进行合规转移及处置。因本次处置的危险废物有再次利用价值,现对本次危险废物的处置服务以招标的方式进行出售。

4.项目来源及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明确规定,釜残属于HW11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1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危险废物必须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5.服务周期:自前续合同处置量履行完毕或前续合同履行期满后,本合同开始履行生效。本合同提前完成合同要求的处置量或合同履约期满一年(未完成合同数量的,余量不再执行)合同即为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资质证明;

2.投标人应持有政府环保部门核发的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需包括900-013-11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3.投标人:(1)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2)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的,投标人应与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运输合同,并承担转移运输责任,招标方不与运输单位签订任何协议。(3)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都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4)危险废物拉运单位应具备拉运釜残(废焦油)的车辆,并严格遵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轨迹追踪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5)需在危险废物产生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及时拉运处置;(6)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总额的10%。

4.按照危险废物转移办法,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循就近原则,投标人在中标后,涉及跨省转移的需承诺配合招标方在1-2个月内,在移出地和接收地环保部门办理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取得政府环保部门相关批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选择中标人,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资格审查中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要求追究其责任。

8.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须提供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运输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利用处置和运输单位有能力处置突发事件。

备注:提供所有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不允许挂靠。否则,投标及中标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获取文件登记表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szxzb001@foxmail.com),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及缴纳资料费(500元/份)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文件获取成功后资料费概不退款。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导致招标过程中联络方式有误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料费汇入行:浦发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资料费汇款账号:48010078801300002074

汇款时需注明“GSZXZB-24016 ”资料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州石化公司安全环保部1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肆仟元(人民币4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保函、汇款。

、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兰州石化公司安全环保部1楼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茂”A塔13层1304号

邮  编:730030

联系人:豆瑞瑞 

电  话:18394146636

电子信箱:gszxzb001@foxmail.com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