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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关2018年度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兰州海关2018年度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进口设备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特申请购买进口产品,以满足保健中心相关检测的需求。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购进口产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海关。
采购人:兰州海关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387号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931-8654621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业园内众创中心二楼
联系人:梁文君 联系电话:1539316433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一、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本项目需购置的全自动核酸纯化仪是核酸检测的基础设备,为满足口岸传染病检测和病原体检测要求,其设备功能应具备高通量和高纯化效率的特点,并具有微量样本和大量样本核酸的纯化和程序参数可直接在控制面板编辑的功能。技术指标应达到:样本处理量30-5000ul;通量96;纯化周期15-45min;目前国内尚无同时达到此功能及技术指标的产品。基于上述原因,申请采购相应的进口设备。
二、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王可 职称:高工
单位:甘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联系电话:13659432057
论证意见:申请采购的设备要求工作体积:30-5000ul。要求宽泛大体积磁头,要求提供原厂专用试剂盒,要求兼容进口及国产磁珠试剂,要求具有杀菌功能,并要求提供原厂预分装试剂盒。目前国内产品达不到上述参数,须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二:秦存林 职称:高工
单位: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13919181991
论证意见:申请单位采购的设备要求工作体积:30-5000ul,要求宽泛大体积磁头,要求提供原厂专用试剂盒,要求兼容进口及国产磁珠试剂,要求具有杀菌功能,并要求提供原厂预分装试剂盒,目前国内产品达不到上述参数,须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三:丁锁牢 职称:副高
单位: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13919071136
论证意见:申请采购的该产品,由于技术参数配置具备工作体积30-5000ul,提供宽泛大体积磁头,且试剂开放提供原厂专用试剂盒,兼容进口及国产磁珠试剂,符合CFDA认证等要求。国产设备尚未达到,须采购进口设备为宜。
专家四:马贵生 职称:高工
单位: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13919139189
论证意见:申购产品为进口设备,技术要求工作体积30-5000ul,如更宽泛提供大体积磁头,则视为优于。试剂开放性,如试剂开放并兼容国产自定义实验方案,兼容进口及国产磁珠试剂则视为优于。国内产品目前尚未满足申购单位的技术参数要求,须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五:朱强 职称:中级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9260658
论证意见:本次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论证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