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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01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国土资源工作经受住了地质灾害频发、保障发展任务艰巨、违法用地行政问责的重大挑战和考验。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实施“双保”工程, 切实规范土地管理。
有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确保了兰渝铁路、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峰至长庆桥至凤翔路口、营盘水至双塔高速公路、天水机场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11万亩。审查报批用地12万亩,比2009年翻了一番多。其中农用地8万亩,建设用地2.3万亩,未利用地1.7万亩。
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整理开发土地53.6万亩,新增耕地11.7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确认新增耕地23万亩,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拓展了空间。耕地保护工作经国务院三部局考核,排名全国第五位。
大力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供应住房用地23325亩,同比增加1倍;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1463亩,占住房用地总面积的92%,高于国家规定22%,同比增加2.6倍。
积极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开展土地出让合同和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清理。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49宗,结案148宗,收缴罚款1179万元,有关部门给予34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全省新发现土地违法件数、涉及土地面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3.4%、7.8%和45.7%。
(二)强化矿政管理,推动矿业经济快速发展。
着力推进重点矿区开发。矿业权优先配置给国有大型企业,打造贯通矿业上下游的产业链。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为中水集团、中信集团、中金集团、白银公司、窑街煤电公司配置矿业权13宗。协调解决靖煤集团、华能甘肃能源公司等大型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和矿业权设置方面的问题,推动了环县刘园子、马福川、毛家川矿井,正宁县核桃峪矿井,宁县南新庄矿井的顺利开工建设。
切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启动了第二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确定对金、铅锌、铜、钨、钼等8个省内优势矿种和白银厂铜矿区、成县厂坝铅锌矿区、肃南县小柳沟钨钼矿区等13个重点矿区实施整合。完成了厂坝铅锌矿等10个矿区资源整合,减少采矿权22宗、探矿权25宗。整合、减少小煤矿采矿权72个。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我省2005年暂停探矿权行政审批以来,一些企事业单位以勘查投入超过500万元为由,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的736宗探矿权申请,分类妥善进行了处置。协调解决省地勘局、有色地勘局、核工业地质局合作勘查遗留问题52宗。完善纠纷风险防控体系,矿业权行政审批主动征求市县政府的意见,市县政府不同意的不予批准;加大矿业权审批公示力度,公示期间有反映的不予批准,有效防止了矿业权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协调,圆满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积极贯彻落实国办29号文件。争取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争取国土资源部支持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争取国土资源部支持农用地计划指标,解决了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问题。争取省政府与国土资源部签署了《合作加强甘肃地质找矿工作协议》,明确11年投入66亿元,在我省重点成矿区带开展地质找矿工作。
全面完成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地质灾害Ⅰ级应急响应,迅速组成先遣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紧急选调260多名技术人员,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排查出隐患点70处。科学编制紧急防灾预案,有效防止了严重次生灾害的发生。提前编制完成了《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完成了8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争取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8.5亿元,占舟曲灾后重建资金总额的17%。圆满完成了陇南、天水、临夏特大暴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任务。切实加强了兰州、陇南、甘南、白银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有力支持了西南抗旱打井和青海玉树抗震救灾。
有效组织地质勘查会战。组织市场主体和国有地勘单位集中优势装备、技术力量,开展勘查会战,实现了找矿重大突破。灵台县南部详查提交煤炭资源量13亿吨,环县沙井子西详查探获煤炭资源量15亿吨。合水南―宁县北马莲河以东、泾川县高坪镇—灵台县独店乡项目处于普查阶段,预测资源量分别为16亿吨和20亿吨。预计新增查明铁矿石资源储量1.5亿吨,钼金属7.6万吨,金金属49吨,水泥用灰岩7981万吨。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争取到位国家各类资金18.9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土地整理复垦开发4.47亿元,受灾群众跨区安置5亿元,地质环境治理6.75亿元,地质调查评价、矿产勘查1.44亿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1.24亿元。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了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合理使用。
切实增加国土资源出让收入。完善土地、矿业权市场化运作平台和交易规则,实现了国土资源的公开、公平、公正出让和非税收入的强劲增长。全省出让建设用地4.2万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35亿元。省级征缴国土资源非税收入56.6亿元,其中两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44.1亿元。
全力抓好地质博物馆建设。通过规范的招投标,选择省内一流施工企业,国内一流设计布展单位,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布展。<?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0月26日向社会开放后,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四)加强基础工作,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国土资源规划不断完善。编制完成了《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展了《钨等四个重点矿种勘查开发规划》、《鄂尔多斯盆地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了国土资源规划体系。
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完成。完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保证了调查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广泛运用调查成果,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行业规划编制工作。城镇地籍调查全面完成,国家级重点村镇地籍调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矿产资源三项调查进展顺利。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成果被国土资源部评为优秀等次。煤炭资源潜力评价全面完成,其他9个矿种潜力评价积极推进。储量利用现状调查进展良好,提交了9个矿种核查成果。
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五五”普法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积极支持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20余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订、立法工作。细化量化46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加大送法下乡和法制宣传力度,推动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执行。
信息工作切实加强。建成了以省厅为中心、辐射全系统的国土资源政务网。启动了电子政务公文流转系统,实现了公文网上运转和无纸化办公。推进网站群项目建设,实现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网站全覆盖。
二、2011年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转变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使用,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主要目标是:耕地面积动态平衡;找矿实现重大突破;综合利用显著提升;市场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民生切实有力。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双保”工程,切实加强土地管理。
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建设各业用地,确保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建立土地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保证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改善房地产用地调控。科学编制和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加大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确保完成2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继续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推进闲置土地整治清理。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认真做好2010年度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管护措施,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和资金管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开展公共财政投资和自主开发耕地确认工作,优先用于重大项目工程占补平衡。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抓紧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检查,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落实配套资金和工程监管,确保规范有序实施。积极组织申报渭河、泾河流域百万亩土地整理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二)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切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认真组织实施《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行动方案》。切实发挥省国土资源厅地质找矿第一责任人、国有地勘单位找矿主力军的作用,动员省属国有地勘单位、矿业企业等方面的力量,为实现找矿突破创造有利条件。建立政府、企业与社会多元化、多渠道投入的矿产资源勘查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争取国家资金2亿元以上。有效整合部省合作、中央和省地勘基金项目,推进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加强煤炭、铁、铜、镍、铅锌、金等矿产勘查,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建立地质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加快勘查进度,提高勘查程度。
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依托大企业,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大项目,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大发展。搞好勘查开发衔接,加快开发转化速度,提高资源开发效率。积极支持嘉峪关—酒泉铁矿经济区、张掖钨(钼)矿业经济区、金昌镍铜矿业经济区、兰州—白银煤炭铜矿业经济区、陇东油气煤炭矿业经济区、陇南—天水—甘南铅锌锑金矿业经济区建设,带动全省矿业经济快速发展。
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分区管理和规划准入制度,深化对稀土、钨、锑、萤石、耐火粘土等矿种产能和开采总量控制,限制储量少、规模小、服务年限短的开发项目。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整合任务。落实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和矿山遥感监测核查,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开展地勘单位勘查工作质量大检查,规范地质勘查秩序。
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全面落实舟曲、陇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大隐患排查、科普宣传力度,建实建强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在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加强市、县级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加快兰州、陇南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坚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督促矿山企业编制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三)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管理,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动土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
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加强矿产资源有形市场建设,扩大矿业权交易范围。规范矿产资源交易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矿产资源依法、公开、公平、合理配置。
推进国土资源综合利用。修订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优化未利用地结构,引导和鼓励非农建设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积极开展尾矿、选冶废渣利用研究,节约利用矿产资源。鼓励大中型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开展产学研相结合,提高低品位、难选冶以及供、伴生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
(四)切实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扎实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切实做好2010年度卫片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卫片监测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耕地复垦到位。切实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用地的监管,着力解决未报即用、批少占多等违法用地行为多发的问题,督促项目主管单位依法报批用地,有效防止问责现象的发生。
完善违法违规预防机制。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批后监管,完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重点地区、关键部位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健全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和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模式。
严厉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对违法违规的威慑力,破解违法行为制止难、查处难。直接立案查处、重点督办并曝光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按照既查处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查处问责到位。
(五)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科学编制国土资源各类规划。落实省委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配合有关部门统筹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抓紧编制完成农村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六五普法规划。发布实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完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广泛应用调查成果。继续完善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土地利用“一张图”工程。深化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部署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和城镇村地籍调查工作。全面完成矿产资源现状调查和潜力评价工作。深度开发应用矿产资源三项调查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快信息建设应用。积极推进“金土工程” 二期立项。贯通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省厅、市州国土资源局和管理单位政务系统并网运行。开展县级政务系统建设试点。分步建设省、市级数据中心。提高各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质量,提高网上办事与服务水平。
加强调控科技新闻信访工作。做好国土资源数据综合统计分析,加强供需趋势研究。设立甘肃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鼓励开展科技研发,培养科技人才,多出科技成果。组织申报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地勘单位实施“走出去”战略。办好甘肃国土资源内部期刊。深入扎实地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蔡桂星 刘学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