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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岘塬镇姬川村渠道衬砌工程
更正公告
永靖县岘塬镇姬川村渠道衬砌工程经临州库移[2018]137号文立项批准,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首次公告时间2019年1月11日,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及甘建建(2016)46号文件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须持有合格的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申请人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现更正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及甘建建(2016)46号文件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须持有合格的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申请人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靖县岘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
联 系 人:李翔
电 话:18993055652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