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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 时间: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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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甘肃海立招标有限公司甘肃省永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永靖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HLZB-2019051

    二、更正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谈判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谈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谈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4、谈判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现更正为: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谈判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谈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谈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二类备案证;

5、谈判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其他内容不变

  甘肃海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