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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采暖期混煤及运输项目入围更正公告
  • 时间: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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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采暖期混煤及运输项目入围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GSHYZB2020-023

二、项目名称: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采暖期混煤及运输项目入围

三、招标人名称: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8日

七、我公司于2020年07月08日发布的“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采暖期混煤及运输项目入围”招标公告。因故将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准备以下资料: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9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状况;(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文件;

⑤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⑥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截图(在高级检索中选择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对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截图)及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⑦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国家认定省级质检部门所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准备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原煤供应及原煤运输。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运输。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  临洮县洮阳镇木厂家园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383022959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SOHO楼22层2225室

联系人:桑瑞谦

联系电话:18109316681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