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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道路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 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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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镇原县交通运输局以镇交发【202023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镇原县新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GSGJ2020-067,首次公告日期为2020910日。现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中: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近3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内成功完成过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4.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企业法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

5.5获取招标文件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职称证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及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账  号:6205 0170 0301 0000 0589

   咨询电话:0934-7182566(保证金缴纳)

   缴纳期限:与开标时间截止一致。未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未按时缴纳进入系统指定账户、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到账时间指系统到账时间)

现更正为:

4.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合格证书

5.5获取招标文件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合格证书。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无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人:镇原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址:镇原县新集镇街道 

  人:马广智                   

    话:18093464609 

代理机构: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刘宝利

联系电话:18189340872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院内)

 

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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