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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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煤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制项目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GZ2202016-GSJYMD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矿生产地质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于2022年2月11日发布,现就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范围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具备地质勘查甲级资质。
3.2.2熟悉煤矿地质(水文地质)勘探、开采工艺、安全评价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细则、标准等技术政策。
3.2.3近三年具有大型地质勘探报告或编制过类似报告的单位优先。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现更正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具备地质勘查甲级资质。
3.2.2熟悉煤矿地质(水文地质)勘探、开采工艺、安全评价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细则、标准等技术政策。
3.2.3近三年具有大型地质勘探报告或编制过类似报告的单位优先。
3.2.4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专业高级职称,编制人员中至少有两人具有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