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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公安局中东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 时间: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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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公安局中东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塔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金塔县公安局中东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项目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询价文件编号GSDR(2018)001号

二、询价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竹、木(复合)地板

m2

15

2

砌块补门洞口

2

3

墙面装饰软包吸音棉软包

m2

265.4

4

防盗门

m2

6.38

5

密码锁

1

6

信息插座

2

7

地插座

2

8

制度牌

16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81000.00元(大写:捌万壹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提供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2018年6月8日至开标前一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六、报名时间,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868日至2018612(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中盛佳苑1号楼3-2-1)报名并在报名现场免费获取询价文件。   

    七、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09:3010:00时,在金塔县公安局会议室投递询价响应性文件,逾期不受理。

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5日上午10:00时,在金塔县公安局会议室。

    八、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鼓楼支行

   号:2713 3101 0900 0064 060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2018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人:金塔县公安局

人:张世武       联系电话:18993708188

   址:金塔镇人民街1号

代理机构: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李小元            联系电话:15109375833

    址:酒泉市肃州区中盛佳苑1号楼3-2-1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号)

   、是否PPP项目:否

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