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法院审判桌椅及什字人民法庭办公室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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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法院审判桌椅及什字人民法庭办公室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灵台县人民法院审判桌椅及什字人民法庭办公室门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YD-2018057
二、谈判内容:(共二包)
第一包:采购法官台、书记员台、诉讼台、法官椅、诉讼椅、机场椅等63件(套)。本包预算价为8.99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第二包:(一)拆除原门框门扇,2.7*0.9m单扇门15框,2.7*1.5m双扇门3框。
(二)1.门洞口水泥砂浆抹灰、找平,恢复原状;2.改造门洞,门洞上沿用木龙骨做架,底层做石膏板,石膏抹缝,底层腻子,乳胶漆刷白。规格:0.65*0.95m的15框,规格0.65*1.5m的3框。3.安装钢质防盗门18框,2.7*0.95的15框,2.7*1.5m的子母门3框。规格:国际丁级防盗门锁舌长度不小于16mm,度锁闭点数6个以上,门框材质2.0mm,表面材质1.5mm,内板、外板1.0mm/1.0mm,B级防盗双排子弹槽锁芯,深红色平开式内开门;4.乳胶漆粉刷洞口,与原墙面接茬,恢复原状。本包预算价为3.2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 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7.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9时00分,地点:灵台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2.谈判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621 1906 9210 2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项目编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雨蒙
电 话:18893498501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
联 系 人:薛燕
电 话:15193339888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灵台县人民法院审判桌椅及什字人民法庭办公室门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YD-2018057
二、谈判内容:(共二包)
第一包:采购法官台、书记员台、诉讼台、法官椅、诉讼椅、机场椅等63件(套)。本包预算价为8.99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第二包:(一)拆除原门框门扇,2.7*0.9m单扇门15框,2.7*1.5m双扇门3框。
(二)1.门洞口水泥砂浆抹灰、找平,恢复原状;2.改造门洞,门洞上沿用木龙骨做架,底层做石膏板,石膏抹缝,底层腻子,乳胶漆刷白。规格:0.65*0.95m的15框,规格0.65*1.5m的3框。3.安装钢质防盗门18框,2.7*0.95的15框,2.7*1.5m的子母门3框。规格:国际丁级防盗门锁舌长度不小于16mm,度锁闭点数6个以上,门框材质2.0mm,表面材质1.5mm,内板、外板1.0mm/1.0mm,B级防盗双排子弹槽锁芯,深红色平开式内开门;4.乳胶漆粉刷洞口,与原墙面接茬,恢复原状。本包预算价为3.2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 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7.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9时00分,地点:灵台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2.谈判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621 1906 9210 2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项目编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雨蒙
电 话:18893498501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
联 系 人:薛燕
电 话:1519333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