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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配套监测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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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配套监测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配套监测井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市玉门市建化工业园区(原玉门东镇)

3.建设内容:新打深180米监测井1眼,井管钢制,外直径325mm及配套工程。(具体技术参数及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211

        计划竣工日期:2019315

        总 工 期:33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填埋场配套监测井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量施工。

7.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内含打井相关营业范围,且具有玉门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颁发的钻井许可证,熟悉玉门东镇地质水文条件、具备监测井施工经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获取文件的时间、地点:

1.请投标人于20191210900-20191251730分(北京时间)携带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资料到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5B室)报名,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叁佰元整)。

2.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填写投标备案表(一式四份),在2019125日下午1700分前递交至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5B室,逾期不予接收。以上投标备案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131093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至09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玉门市环境保护局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上发布。

六、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必须到达现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件、 复印件、手写均为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建化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陈世游  王真      联系电话:13399472685

招标代理机构: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彩芸        联系电话:0937-2633123

联系人:戴学福        联系电话:18093729629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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