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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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HCZB-1904- 012H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为独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0380平方米(办公楼7180平方米,户外公共区域3200平方米)。地上9层(含控申、案管、办案工作区、未成年警示教育基地、荣誉室、陈列室、阅览室、党建活动室、检察文化长廊),后院停车场(含绿化带)。设有院门出入口和办公楼出入口,大楼配备1部电梯、配电室、消防设施、楼内外监控设施,内部设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档案室、活动室、网络机房、办案区等,是一座综合性办公办案楼宇。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洁服务:
(二)会议和收发室服务:
(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四)绿化服务
(五)区检察院后院保安值班服务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38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3.2供应商营业范围中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017年度或2018年度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名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报名截止日前至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报名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装订成册。以上资料须由本项目负责人在报名现场提交,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五.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磋商文件售价:
5.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不含节假日)。
5.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二楼招标部)
5.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6.2磋商时间:2019年4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报名的情况,竞争性磋商人与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名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王玉萍
电 话:18809319910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业园内众创中心二楼
联系人:郝慧慧 电话:1391902702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