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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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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SZZFCG-GSTC〔2019〕08号

2.磋商内容:

包括安全保卫、保洁、消防、电梯维保及水、暖、电(不含会议室内光源的更换)设施维护管理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预算金额:

   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服务期限:12个月

6.磋商人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供应商须具有甘肃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3电梯管理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电梯安全员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6.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7.1 时间:2019年57日至2019年598:30-17:30,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携公司资质在代理公司处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不邮寄)

8.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2019年52115:0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北侧)。

9.磋商时间和地点2019年52115:00(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北侧)。

10.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任彦韦    联系电话:18993705853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北侧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芳        联系电话:13993728334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酒火路11号1-2号门店

11.磋商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11.1 收款单位: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

   户:6625 0108 0191 9000 10

缴纳方式:电汇;

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叁仟伍佰元整(小写:3500.00元)

保证金截止日期:2019517日下午16:00前,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1.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磋商保证金。

11.3 磋商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且磋商人名称必须与磋商人登记时的磋商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3.是否PPP项目:否。

                

 

 

 

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