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9-07-04
- 点击:390
- 来源:
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片区S084#等六条道路下综合管廊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正基管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市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片区S084#等六条道路下综合管廊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片区S084#等六条道路下综合管廊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项目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
1.3工程规模:该项目包括S084#、S095#、B091#、T088#、B096#和T098#等 6 条道路下的综合管廊临时用电工程,其中:①S084#路(南滨河路至B091#路段)管廊长度0.85 千米,管廊主廊舱数为3 舱;②S095#路(S084#路至T098#路段)分东、西两段,管廊合计长度2.85 千米,管廊主廊舱数为3 舱;③B091#(S084#至T098#路段)管廊长度3.84 千米,管廊主廊舱数为3 舱;④T088#路(S095#路至西津西路段)管廊长度1.04 千米,管廊主廊舱数为3 舱;⑤B096#(南滨河路至B091#路段)管廊长度0.66 千米,管廊主廊舱数为4 舱;⑥T098#(南滨河路至B091#路段)管廊长度0.53 千米,管廊主廊舱数为3 舱。
1.4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 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7 招标范围:S084#、S095#、B091#、T088#、B096#和T098#等 6 条道路下的综合管廊临时用电工程的用电手续报批、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调试以及工程使用期间的各类后续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6月至今)同类工程(是指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及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2.4.1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甘建建【2016】231号文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各1人。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7)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2.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成员最多为2家(含2家)。投标人的牵头人为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磋商响应性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0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现金缴纳),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竞争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日期内到代理机构购买,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4.4 报名时携带材料:(1) 单位介绍信(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名时需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凡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资料代理机构不予报名。
五、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4时30分;
5.2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正基管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深安路360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18502936827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王工 黄工
联系电话:0931-8152952-2618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