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9-08-23
- 点击:412
- 来源:
兰州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拟对机关食堂食材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
(2)采购人:兰州市公安局
(3)服务内容:兰州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项目代理服务及咨询服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并通过审核;
(4)投标人须在兰州市范围内设常驻机构,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 年度)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兰州市公安局302室免费领取。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2日09:30前(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兰州市公安局304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磋商时间:2019年09月02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兰州市公安局304会议室
7、采购方:兰州市公安局
地 址:兰州市武都路482号
联 系 人:高一峰
联系电话:0931-5168158
兰州市公安局
2019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