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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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妇幼保健院婴幼儿运输用培养箱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编号:MLXFYBJY191230-001
甘肃华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民乐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对民乐县妇幼保健院婴幼儿运输用培养箱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婴幼儿运输用培养箱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项目预算:壹拾伍万壹仟元整(¥151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前述证照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具备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方法:
1、凡对以上招标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甘肃华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张掖市民乐县瑞泰嘉园南门16号商铺)报名。报名审核合格后同步发售招标文件。
七、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20年01月13日14时30分至2020 年01月13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将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在采购人指定地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3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民乐县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公告期限:2019年12 月31日至2020年 01月07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民乐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张掖市民乐县城北新区嘉园路北侧100号
联 系 人:舒锦国
联系电话:13359363880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掖市民乐县瑞泰嘉园南门16号商铺
联 系 人:戎瑛学
电 话:1886146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