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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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音响、显示屏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甘肃盛通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文件编号:STHX2020-002
2.工程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音响、显示屏更换工程
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4.建设内容:办公楼音响、显示屏更换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9750.00元
6.资金来源:自筹
7.计划开工工期:2020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 月20日,计划总工期 3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音响、显示屏更换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指2016年12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施工业绩。
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4.2 获取地点:甘肃盛通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15号)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年05月19日14时30分。
5.2 递交地点:长信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成佳琦
联系电话:0931-2331178
代理机构:甘肃盛通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15号
联 系 人:金秋韵
电 话:18919063410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