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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电影拍摄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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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电影拍摄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磋商文件编号:ZHCH-ZB-2009

2.磋商内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电影拍摄

    具体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项目预算35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0522日至2020528,每日00:00-23:59,在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200元。

注: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1份,法人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理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非法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1份(格式自拟)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将不予领取资料不接受邮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6510:00前递交到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对迟于磋商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磋商时20206510:00

磋商地点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7.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工作日。即自2020522日至2020528止。

8.发布媒体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9.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名: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号:9319051153102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查询电话:0931-8500516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电汇凭证备注栏备注项目招标编号,对于未备注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认可。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13919918977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59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枫叶国际枫叶居1号楼2单元2803

人:沈婷田春欢

联系电话:1815396320518093116280

 

 

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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