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6-10
- 点击:352
- 来源: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的委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LZJL-202007-WLB
二、谈判内容:(共一包)
对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与此相关的由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化生态区等文化事项,进行的资料收集、全面记录、建档保存和传播利用。(详见谈判文件)
三、预算金额: 1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七、谈判文件获取: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获取,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5日 每日9:00-12:00、14:30-17:30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14:30(北京时间)前
谈判时间:2020年6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兰州市安宁区文化馆会议室,对迟于谈判截止时间递交的谈判文件将不予接受。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谈判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亚云
电 话: 0931-887957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室
十二、采 购 人: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赵瑞品
联系电话:15293162075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枣林村20号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