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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项目(一期)消防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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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项目(一期)消防检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项目(一期)消防检测已经批准实施,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2个标段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YBZB-2020048

二、采购控制价:

 一标段: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万元)   二标段:壹万叁仟壹佰元整(1.31万元)

三、磋商内容:对于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供热项目(一期)的所含建设内容进行消防检测工作,检测包含消防供配电、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气体灭火系统(二标段除外)、防火分隔设施等其他消防设施,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四、工程概况:

一标段:新建锅炉房工程,本工程位于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区471厂燃气锅炉房原址,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271.41平方米。其中:锅炉房建筑面积:2060.13平方米,水泵房建筑面积:182.5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8.76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为属于丁类。

二标段:原471厂锅炉房改造工程,本工程位于东川镇铁路以南片区,原471厂燃气锅炉房厂址,本工程原锅炉房建筑面积:1525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2.15米,室内外高差150mm,建筑层数为一层,局部为三层,原锅炉房锅炉间屋面面积约为539.24平方米。

五、一标段、二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

5.2 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有消防设施检测业务;

5.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06月至20208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5.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6月至今)资信证明);

5.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的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提供本单位在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gsshxf.cn)上查询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该信息在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且服务类型包含检测)。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就2个标段获取磋商文件和参加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7.1 由于目前处在疫情期间,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自2020911日至2020917,每日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7.2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417337667@qq.com,待资料核对无误后,在获取文件时间结束后,我单位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合格投标人资料中所留的电子邮箱。

7.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及时查收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及时查收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9211030分,递交地点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服务楼二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无原件者对应复印件无效。自20167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8.4根据甘肃省和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标时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到场参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人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96

联 系 人:罗瑞慷

联系电话:0931-735810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F

联 系 人:沈磊

    话:15348012131

 

 

 

 

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