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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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文化育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文化育检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预算:RMB53.562747万元 (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肆角柒分)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编号:GSTY20020C-YCJCY
三、磋商内容:文化育检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四、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五、竞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被授权人的授权函原件;
3)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竞标人经营范围内须有广告设计制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售价:
1.本次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09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节假日除外)。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RMB300.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4.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3986号(兰雁小区二幢4-702室)。
八、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9:00时前,对迟于竞争性磋商时间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09月30日9:00时。
3.磋商地点:陇南大酒店22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115号)
九、竞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竟标人应提交足额保证金,并作为其竟标的一部分。
2.竟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竟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3.竟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48小时之前采取现金形式提交至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保证金退还方式与竟标人提交方式保持一致。
5.在竞标时,凡未提交竟标保证金或提交竟标保证金不足的竟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竟标予以拒绝。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志杰
联系电话:0395-7568956
地 址: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南大街
代理机构: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瑞兴
联系电话:15693335878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209号综合楼301室
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