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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资国企监管信息平台“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暨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 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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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资国企监管信息平台“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暨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资国企监管信息平台“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暨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采购预算:200.0000万元

1.竞争性磋商编号:GZ2011037-GSGCZX02

2.竞争性磋商内容:

2.1、本项目建设范围涵盖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级次法人企业,本次“三重一大”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软件系统开发、硬件采购、云服务租赁、系统集成等。

1)企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覆盖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级次法人企业的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库,实现全国国有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来源统一、口径统一、编码统一、标准统一。

2)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构建省政府国资委与企业集团层面的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建设内容包括企业各监管数据采集、监管数据汇聚和省级国资委数据交换等。

3)“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动态掌握全级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整体运行情况,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制度、规则、清单、程序、内容和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督。

4)大额资金动态监测应用系统建设:建设大额资金动态监测应用系统,推进企业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系统与省级国资委大额资金监测系统的连通,实现对所监管国有企业每天的资金支付总额以及单笔超过规定限额资金支付的金额、去向和用途情况的动态监测。

5)数据采集网络建设:打通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级次法人企业与数据采集云平台间的数据连接通道,建设本公司与云平台数据中心间的数据采集网络,网络建设内容包括:专线链路建设、网络接入设备、网络加密装置及网络边界间的安全隔离与防护措施。

2.2、建设周期:20201230日前完成系统建设上线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履行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提供近三年度(20172019)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0101日起至今)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提供相关事项的承诺书或声明。

3.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 (企业名称)行贿”查询企业行贿犯罪结果的网络截图,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119日起至20201113日;每日0900-11:001430-1630

4.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31310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副楼)。

4.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交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退回,并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11201430时(北京时间),对迟于竞争性磋商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112014:3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7楼第一评标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副楼)

6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

    号:011 540 122 000 001 194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

1)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填写保证金对应的项目招标编号。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青青

联系电话:0931-5125832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江玥

联系电话:0931-2909710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