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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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机场排水沟及边坡等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条件:
受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夏河机场排水沟及边坡等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GSHX-2020039)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夏河机场排水沟及边坡等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
2.竞争性磋商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号、标段名称及预算金额见下表:
标段号 |
项目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01 |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1.00 |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通过本项目水土设施专项验收止。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岗位证书。
3.提供以上人员2020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且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 12 月 07 日至2020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以上为北京时间),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或通过电子方式(将前述资料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598750050@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 通过供应商单位联系人邮箱发布采购文件,均视为供应商已及时收到,供应商登记留置的电子邮箱错误或设置拒绝接收的,后果自负。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请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入下列账户:
收款人:甘肃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70 101 010 400 0214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商会大厦A座11楼1104
注:汇款单应标明采购编号(招标编号、项目编号)。
五、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A座11楼会议室。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203号
联 系 人:刘万鹏、吴梦宇、季凡怡
联系电话:0931-816382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A座11楼
联 系 人:张轩宁、郭亮
电 话:0931-8401936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