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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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消防大队十楼会议室家具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就“兰州市城关消防大队十楼会议室家具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B-2020-1201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消防大队十楼会议室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万元)
最高限价:19(万元)
采购需求:兰州市城关消防大队十楼会议室家具一批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时间: 2020 年12 月 15 日-2020 年12 月 19 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甘肃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83之5号1702室)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进行报名,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携带原件备查。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5日14:30
地点:兰州市城关消防大队五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1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5日14:30
地点:兰州市城关消防大队五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1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112号
联系人:庞工
联系方式:18153627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83之5号1702室
联系人:尚弋婷
联系方式:15193120587
甘肃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