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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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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甘肃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第9层9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13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H-ZB-2112

项目名称:甘肃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

采购内容:第一包:入围会计师事务所3家

第二包:入围资产评估机构3家

包:入围税务师事务所3家

包:入围律师事务所3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第一包:会计师事务所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资质;

3)供应商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社保或者劳动合同等)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2019年或2018-2020年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

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供应商须对该情况作出承诺,出具书面承诺函)。供应商从事审计等业务未曾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第二包:资产评估机构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供应商所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社保或者劳动合同等)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即2017年-2019或2018-2020年,分支机构设立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

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供应商须对该情况作出承诺,出具书面承诺函)。供应商从事评估等业务未曾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第三包:律师事务所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年检合格并正常执业;

3)供应商所委派本项目负责律师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提供项目负责律师为该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社保或者劳动合同等);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即2017年-2019或2018-2020年,设立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

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供应商须对该情况作出承诺,出具书面承诺函)。供应商未曾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第四包:税务师事务所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正式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所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社保或者劳动合同等);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即2017年-2019或2018-2020年,分支机构设立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

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供应商须对该情况作出承诺,出具书面承诺函)。供应商未曾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31日至2021年47,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第9层9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

注: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法人办理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份,非法人办理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1份(格式自拟)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将不予获取。(不接受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4月13日10:00      

地点: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第9层9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141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第9层9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名: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号:9319051153102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查询电话:0931-8500516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磋商现场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开启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磋商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递交须知:

1)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供应商在办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电汇凭证备注栏备注项目项目编号,对于未备注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甘肃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50号

联系方式:19893151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至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第9层910室

联系方式:18153963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婷

     话:1815396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