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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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一小学创客教室、心理咨询室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中正程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一小学的委托,对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一小学创客教室、心理咨询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ZZCYCG-2021-002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龚家湾第一小学始建于1946 年,地处城镇结合部龚家坪西路10号,占地面积7863平方米,建筑面积6814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2个、学生1684名,有教职工89名。教学楼原有教室24个,由于近年生源增加、大班额的消除,原有功能室现已改为教室。
为了美化教学环境,保证学校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办优质化的教育,需在教学楼五楼利用原有的心理咨询室和楼道改造装修心理辅导站(一站四区)、创客教室,并装修教学楼二、三、四、五楼楼道。
(2)资金来源:公用经费
(3)总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
三、项目概算:55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仅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并进行说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4日(上午09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甘肃中正程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1304室)
4、获取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获取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业绩、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②、以上所有资料报名现场须核查原件,提交贰套复印件,每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③、磋商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不办理邮寄。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一小学(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西路10号)。
3、磋商时间:2021年0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磋商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一小学(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西路10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一小学
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西路10号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13919366374
代理机构:甘肃中正程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1304室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519656996
甘肃中正程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