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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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庆阳市岐黄大道世纪城小区住宅2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 -28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QY210602-HSJCYLH
项目名称:合水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亮化工程改造
预算金额:28.79(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更换损坏灯具、艺术字体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银行基本户证明原件;
1.2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1.3投标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2021年5月依法缴纳的完税凭证原件(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2020年12月-2021年5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原件;
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需提供采集人缴纳社保证明及残疾人就业花名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6-16 至2021-6-22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庆阳市岐黄大道世纪城小区住宅2号楼)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6 -28 15 :00
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庆阳市岐黄大道世纪城小区住宅2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1- 6 -28 15 :00
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庆阳市岐黄大道世纪城小区住宅2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合水县新民西路15号
联系方式:0934-5521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岐黄大道世纪城小区住宅2号楼
联系方式:13884193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来主任
电 话:0934-5521223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