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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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机电学院大楼文化墙与标准化实验室文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甘肃嘉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理工大学的委托,对 兰州理工大学机电学院大楼文化墙与标准化实验室文化建设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兰州理工大学机电学院大楼文化墙与标准化实验室文化建设项目
二、磋商文件编号:LUTX2021-059
三、资金预算及磋商办法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42.00万元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涉及学院文化建设和实验室文化建设两个方向。
1. 学院大楼各职能部门公共区域文化建设有:
1)大楼公共区域:校训院训、学院介绍、学院党建、大楼引导、楼层介绍、专业介绍、团队介绍、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教授风采等学院整体文化建设。
2)学院办公区域: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党员之家、专家工作室、院士工作室的办公室职能、人员介绍、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等工作、学术发展文化建设。
3)学生区域:学生科创、学生社团、学生党员之家、研究生机房等房间的学生教育发展理念思想相关的文化建设。
2.实验室公共区域文化建设。学院大楼第一、二、三层近60间实验室,及第四层部分房间为学院纺织工程和工业工程实验室,主要文化建设内容:实验课程、教学团队、设备介绍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五、供货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0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六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19起至2021年07月23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1-3资料、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含有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39732311@qq.com)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三号楼310室
3.磋商时间:2021年07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注: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投标单位参加现场踏勘、开标只允许到场一人。供应商在进入校园之前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详细信息及健康码、行程码截图,便于采购人备案,因未及时报送人员及其健康信息导致无法入校参加现场开标的后果自行承担。所有人员在体温正常、身体状况良好并出示健康出行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后方可进入校园。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http://zbzx.lut.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同时发布。
十一、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理工大学
地 址:甘肃省兰州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931-2975010
招标代理:甘肃嘉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科教城东区11号楼4单元101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393156875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