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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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二〇二一学年度学生营养餐及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亨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委托,对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二〇二一学年度学生营养餐及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为择优选择服务商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及进度,现将有关磋商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C2021CS-003 项目名称: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二〇二一学年度学生营养餐及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18万元 采购内容及需求:对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二〇二一学年度学生营养餐及食堂食材(大米、面粉、大肉、等各类食材)的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学年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3 提供 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1.4 提供2021年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为有效。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3日 至 2021年9月27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2、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恒昌豪庭南门28号商铺 3、报名所需材料: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符合报名资格的磋商响应人,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2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9 月 28 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甘肃经济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884518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亨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恒昌豪庭南门28号商铺 联系人:何永军 联系方式:15009457845
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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