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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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项目
磋商公告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编号:ZWTL-2021-022CW
二、磋商内容: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
三、项目预算:肆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48.68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需要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相关查询结果应显示截图时间,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消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包含:维保检测(提供网上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登记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登记信息时须提交以下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2 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登记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1 本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 www.gsei.com.cn/)发布。
2.2 投标登记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3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412室。
2.4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412室。
八、公告期限: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五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火克勇
联系电话:0931-8592554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
代理机构: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亚欣
联系电话:0931-8654709(13919780915)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412室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