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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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历史遗留废渣现场详查和鉴别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历史遗留废渣现场详查和鉴别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发件邮箱like@ssghwork.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11-08日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编号:SSGH-GTHX-21-01。
2.项目名称: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历史遗留废渣现场详查和鉴别方案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 30.00万元。
4.最高限价: 30.00万元。
5.采购需求:对陇南市西和县、两当县排查发现的3堆历史遗留无主废渣,根据废物堆存场地摸排和现场情况调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标准规范,编制《历史遗留废渣现场详查和鉴别方案》。(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③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或2020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除法人)提供资信证明,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须装订到正本内;若原件不能装订到正本中的,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10-29 00:00:00至2021-11-04 23:59:5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在线获取like@ssghwork.cn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外,可提供供应商认为能体现自身能力的其他资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like@ssghwork.cn进行审核,凡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我公司将发送磋商文件获取表确认供应商信息。信息完整、正确的,我公司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
4.售价:¥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11月 08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南路亚太万佳名苑902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甘肃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2.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或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者中标结果的质疑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疫情期投标
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供应商出具),出具当天委托代理人的健康码,行程码,密接码。开标期间,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对于未提供以上证件而导致无法及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或无法参与开标的,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省统办二号楼南附楼8楼
联系方式:0931-8682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04号
联系方式:0931-843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锐
电 话:139094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