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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冠肺炎疫情生态环境监测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1-11-09
  • 点击:526
  • 来源:

 

项目概况

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发件邮箱like@ssghwork.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11-20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GH-TSHJ-21-03

2.项目名称: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冠肺炎疫情生态环境监测保障项目

3.预算金额:12.50

4.最高限价:12.50

5.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品目

单位

数量

1

防护消杀物资

防护服

100

护目镜

100

防护面罩

100

防护鞋套

100

医用N95口罩

500

医用外科口罩

5000

外科手套

250

检查手套

250

活性炭防护口罩

100/

10

75%酒精消毒液

200

84消毒液

200

抗菌洗手液

200

测温枪

10

洗手液

10

2

化学试剂耗材

试剂24小时

200/

1

97孔定量盘

100/

1

单一菌落总数质控

3/

1

菌落总数定量盘

25T/

1

棕色螺口试剂瓶

100

棕色螺口试剂瓶

100

余氯试纸

20

3

应急监测准备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3

医用急救箱

2

防爆手电筒

20

防护手套

100

防毒全面罩

10

防爆对讲机

6

 

(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供货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③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0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除法人)提供资信证明,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③供应货物为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1110日至202111 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在线获取。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要求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外,可提供供应商认为能体现自身能力的其他资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电子件发送至邮箱:like@ssghwork.cn 进行审核,凡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我公司将发送磋商文件获取表确认供应商信息。信息完整、正确的,我公司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

4.售价:¥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1120  09   00  分(北京时间)。

2方式:因受疫情影响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为电子版202111208:30-9:00之间(北京时间发送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至邮箱like@ssghwork.cn),逾期不接收。开标后由各供应商邮箱发送密码后打开。

   3地点:通过钉钉视频在线开标,开标钉钉群号(34539981),供应商在2021年11月20日8:00-9:00加入钉钉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甘肃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2.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或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者中标结果的质疑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13993827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04

联系方式:0931-843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锐

电 话:139094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