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15
- 点击:493
- 来源:
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土壤样品检测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信达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就“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土壤样品检测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DZCCS[2021]1102号
二、采购内容:农业土壤样品检测(详见磋商文件)
三、采购预算:小写:¥1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前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均可)
(3)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或没有发生业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免缴纳社保企业的提供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信用报告及相关截图;
2.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甘肃经济信息网》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甘肃信达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0时00分前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会议室
九、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会议室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知:
(1)供应商须按“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2)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有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
2、开标现场参会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打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彩色打印)。若无提供不予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邓所长 联系电话: 13830759233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与酒金东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鑫隆花苑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信达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亦然 联系电话:15193702002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铁人路欣露园5号楼2楼门点5-2-11
十二、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甘肃信达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西城支行
帐号:1024 2200 0067 358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小写:¥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16时00分前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四、是否PPP项目:否
甘肃信达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