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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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设备购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ZBCG-XH-2021-178
二、磋商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智能终端采集分析系统 |
1 |
套 |
2 |
▲智能终端取证系统 |
1 |
套 |
3 |
▲介质取证静态分析系统 |
1 |
套 |
4 |
高性能工作站 |
1 |
台 |
5 |
移动固态硬盘 |
2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三、项目预算:49万元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文件售出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邮箱发送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疫情期间报名需打电话与代理公司确认后可电子邮箱方式获取文件。
八、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3日15: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于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3日15: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于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文永
联系电话:0931-2369815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阳
联系电话:1769311660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